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12年度宁波市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项目。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不能申报项目: ①55岁以上有正高技术职称的(鼓励此类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②自2006年以来已有2项市级课题且未验收的前三位项目负责人; ③有未结题验收的自然基金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④已立项的宁波科技创新团队(第一、二层次)项目的前三位成员。 2、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经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表见附件1),也可申请。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用户注册(已经注册的用户无须再注册),并进行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编写并上传“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3、经网上申报后由余姚市科技局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到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4、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给予基金项目受理编号。申报人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申报单位盖章确认后与项目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上报至我局综合计划科。 5、我局填写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推荐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份。 三、申报材料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项目主要负责人学历(职称)复印件。 2、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以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复印件。 3、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均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见附件2)、项目合作协议。 4、本次申报基金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 5、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书面材料与网络数据的一致性进行审查,余姚市科技局负责对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进行审核。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5日;书面材料受理结束时间为2012年2月8日,请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做好市项目的申报工作。 宁波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联系人:袁小林 张国成 联系电话:87186831 56128315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赵新明 联系电话:27877182 27877181自然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
余姚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联系人:夏建勇 联系电话:62702695